9月12日,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、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、鄭州市金融工作局、鄭州市商務局四部門聯合發布《關于進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》,全面取消鄭州市住房限購、限售政策。
該通知自9月12日發布之日起執行。主要有六條內容,尤為值得關注的三條是:
取消限制性購售政策。取消二環內住房限購政策等購房消費限制性規定,取消住房銷售限制年限規定,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。
降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。對于貸款購買商品住房(含存量住房)的居民家庭,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于20%,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于30%。銀行機構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,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。
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。全面推進新建商品房項目“交房即發證”,全市范圍內房地產開發項目均可申辦“交房即發證”服務。進一步優化二手房“帶押過戶”和不動產登記業務“全城通辦”,全面提升辦理效率。
另外,相關部門還將積極開展商品房促銷售活動、支持房企項目建設和加快保交樓進度。